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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事一议制度           ★★★ 【字体:
一事一议制度
作者:吴东    政务来源:党政办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8-12    

一、村级范围内兴办水利、农田基本建设、修建村级道路和桥梁、植树造林等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需资金和劳务用工,可通过“一事一议”筹集。
二、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遵循“量力而行、群众受益、民主决策、上限控制、使用公开”的原则。
三、“一事一议”的审批程序:年初村委会提出预算方案,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镇政府审核,送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执行。
四、“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属村集体所有,所收资金全部交村委会代管。按议定的用途使用.
五、村集体生产、公益事业完工后,要及时办理决算,对“一事一议”资金的收支情况要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政务录入:吴东    责任编辑:吴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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