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联系站长  

您现在的位置: 刁坊镇人民政府 >> 政务公开 >> 制度建设 >> 政务正文
  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           ★★★ 【字体:
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
作者:吴东    政务来源:党政办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8-12    
一、民主评议考核村干部的标准
具体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档次。
优秀:认真贯彻执行“一法两办法”以及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依法依章为民办事,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移风易俗,模范遵守村民自治章程中的各项规章制度,熟悉本职工作,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
称职:正确贯彻执行“一法两办法”以及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办事公道,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移风易俗,遵守村民自治章程中的各项规章制度,比较熟悉本职工作,工作积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称职: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一般,勉强适应工作的要求,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没有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一定失误。
不称职: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较差,难于适应本职工作的要求,村民意见大,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有严重违反纪律等。
二、民主评议村干部的具体方法和要求
1、成立由村支部书记为组长,支部成员和村民代表5—7人组成的评议工作组,由村支部具体负责本村的民主评议工作。
2、民主评议前由每个村委会成员书面写好自己担任村干部一年来的主要工作成绩,存在问题和今后的努力方向,并填写好民主评议考核表,由村支部书记主持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每位村委委员在村民代表会议上进行述职报告,村委会成员政绩按优秀、称职和不称职三个档次,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评议。
3、村干部被评为优秀等次的,村民代表民主评议优秀票必须在50%以上,而不称职的得票率低于20%,以及优秀票最多的为优秀,不称职得票在40%以上,经了解确实不胜任现职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严重违反纪律的,应评为不称职。
4、村委会原则上评出一名优秀等次,对评为优秀等次的村干部,由村委会年终给予适当奖励。对评议不称职的村干部,由村“两委”给予黄牌警告,连续两年经评议不称职的,镇政府或村支部可以提出罢免意见,组织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户代表会议进行表决罢免。
5、年度民主评议考核村干部与年终评议党员,年终工作总结评比,年终岗位责任制工作检查有机结合起来,讲求原则性、严肃性、准确性和实效性,不走过场。
6、民主评议时间,每年从12月20日开始至12月30日结束。评议结束后按时上报有关报表、材料,建立完善好档案。
政务录入:吴东    责任编辑:吴东 
  • 上一篇政务:

  • 下一篇政务: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政务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版权所有:刁坊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7533671208 四海之东制作维护 备案号:粤ICP备06085634号

    站长:四海之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