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联系站长  

您现在的位置: 刁坊镇人民政府 >> 政务公开 >> 制度建设 >> 政务正文
  党支部村委会民主决策制度           ★★★ 【字体:
党支部村委会民主决策制度
作者:吴东    政务来源:党政办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8-12    

一、 党支部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在支委会内部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重大问题都应提交支委会民主讨论,实行民主决策。重大问题常指村的经济发展计划、新项目的上马、较大项目的开发、发展党员、处分党员、任免干部等。
二、 决策要依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有关指示规定从本村实际出发,严禁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三、 支部研究讨论重大问题,事前要拿出意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请求报告。
四、 决策书记和委员的关系,在支委会(总支委会)内部,书记和委员是平等的关系,在进行重大问题的决策时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不搞“一言堂”,对一次难统一的问题可留下次再议,必要时请上级党组织裁决。
五、 重大决策要通过党员大会进行表决,一般情况下,支委会(总支委会)决策的重大问题要提交党员大会进行讨论表决,保证决策的正确性、科学性,党员大会表决也要严格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党员不清楚、不明确的问题支委要给予负责的解答。
六、 坚持集体领导的分工负责制,支委会决策的各项工作要落实给分管领导负责执行,委员要按分工大胆负责地抓好自己分管的工作,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向书记汇报,必要时应召开支委会(总支委会)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或重新决策,委员之间在思想上要互相帮助,工作上要互相支持,分工不分家,共同搞好支 部工作。
七、 决策执行情况要及时向支委会和党员报告,在向支委会(总支委会)或全体党员报告时,要实事求是,不夸大、不缩小、不隐瞒。

政务录入:吴东    责任编辑:吴东 
  • 上一篇政务:

  • 下一篇政务: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政务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版权所有:刁坊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7533671208 四海之东制作维护 备案号:粤ICP备06085634号

    站长:四海之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