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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坊镇日常工作管理政务制度
作者:吴东    政务来源:镇党委政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25    

(一)机关作风评议制度

1、本政府机关按市机关作风评议办公室的规定分为A类评议单位(窗口部门)和B类评议单位(驻村组);

2、党政办、民政办、规划管理所、计生办、派出所、国土所、企管所、司法所、环保所、财政所、农业站、林业站、水利所、广播站、文化站、武装部、经管站、生猪办等作为窗口部门为A类评议单位,各驻村组为B类评议单位;

3、工作人员上班,工作台必须放置台牌,写明姓名、职务,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4、政府成立机关作风评议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党政办、组织办、纪委办等有关办公室人员组成,下设办公室;

5、领导小组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好本政府的各项评议工作。

6、每年举行一次,年初部署,年终评议。对较优秀部门给予奖励和颁奖证书,对较差的给予通报,责令限期整改,并对该部门有关人员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严重的按干部管理权限给予处理。

 

(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根据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要求,特制定如下规定:

1、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2、党委、政府及所属各单位的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

3、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4、各级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各项制度,并组织实施。

5、加强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理论特别是邓小平同志的有关论述,学习党风廉政法规。

6、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7、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检查,各单位领导理论联系实际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自身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组织、纪检部门每半年将对各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8、严格责任考核。党委负责全镇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评优评先、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9、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分清责任,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责任制度

1、稳定压倒一切,明确社会综治的职责和责任人。

2、积极做好群众来访工作,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之中,争取不发生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的事件。

3、自觉抵制一切社会丑恶现象,不参与“黄、赌、毒”活动。

4、坚定信念,反对各种形式的邪教活动,不参与“法轮功”组织。

5、增强治安防患意识,下班锁好门窗,管好自已的财物。

6、健全值班制度。每月由值班领导负责接访群众来信来访,负责协调相关部门给予解释协调。重大节假日和重大灾情发生时,由领导带班,坚持24小时值班。

7、明确责任。镇长与下属单位负责人签订责任书。

 

(四)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1、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全体干部、职工都要树立安全防患意识,把安全工作视为头等大事。

2、认真学习消防知识、懂用消防器械。在公共场所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具,并按时检查更换,确保万无一失。

3、管好电源。及时更换和维修电源、电线,保证不出火灾等事故。下班后,应切断办公室的电源,做到安全、节约。

4、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镇长与分管安全的领导签订责任书,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与各单位各村负责人,各驻村组长签订责任书,各单位与各村再与相关人员签订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分解落实到人,

5、做好保洁卫生工作,各办公室应经常保持办公室的整洁、卫生、注重部门和个人形象。

 

(五)驻村及部门管理考评考核有关规定

为贯彻党和国家的农村政策,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发展集体经济,进一步指导与协调村委开展工作,落实驻村包户责任,加强组织纪律性,特制定如下规定:

1、驻村挂点领导由班子成员担任,负责指导、协调驻村组开展工作。

2、驻村组长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或较有基层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负责组织驻村组开展工作,年终给予驻村组长补助300元。

3、驻村组成员的工作应服从驻村组长安排。

4、驻村组指导与协调村委开展工作,帮助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5、驻村组必须确保政令畅通。经党政办下发的各类通知文件等资料,驻村组必须按要求及时传达办理,如要求上报的必须及时完成;未按要求完成的驻村组成员每人每次扣5元(每月考核一次)。

6、原则上每星期至少集中一次,并记录点名签到。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的,驻村组成员应向驻村组长请假,再报挂点领导批准,并应按请假手续办理。

7、驻村考评由驻村组长负责,报挂点领导审核签名后交党政办登记汇总。部门工作人员考评由部门负责人负责,报分管领导审核签名后交党政办登记汇总。

8、考评考核每月进行一次,缺勤每次扣15元,并与年终岗位责任制挂钩,累计年缺勤30次以上扣除全年岗位责任奖。不听教育,屡教不改的按有关政策给予严肃处理。

9、驻村干部实绩及工作责任作为评优评先、提拔任用的依据之一。

10、当月考评考核应于次月5日之前报党政办登记汇总。

 

(六)应急分队管理制度

1、人员:镇应急分队由镇机关抽调21名同志组成,设队长1名,副队长2名。人员变动须报主管领导后经镇主要领导批准调整。

2、任务:应急分队主要任务是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急、难、险、重任务和上级赋予的各项军事工作任务。

3、待遇:应急分队成员每人每月给予补助60元(含通讯费10元)。

4、纪律:

1)、应急分队的调用由镇主要领导决定,由党政办发出通知。应急分队成员执行任务时应服从指挥。

2)、应急分队成员须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接到集中通知后在半小时内到达镇府或应急现场待命。因通讯不畅通的视为缺勤。

3)、应急分队成员因故不能执行任务的须报主管领导后经镇主要领导批准。未经批准缺勤的每次扣300元,迟到、早退的给予批评教育,视情况每次扣100元。
政务录入:吴东    责任编辑:吴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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