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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刁坊镇日常工作管理内务规定 | |||||
作者:吴东 政务来源:镇党委政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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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档管理 机关各部门的文件资料,无论是上级下发的还是本级制定的,都是我镇的历史文档资料,各部门和机关干部职工都应妥善管理和积累。 1、机关干部职工因工作调动或办理退休时,应将平时个人保管的文件资料逐一整理造册移交党政办,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文件资料带离单位或自行销毁。党政办将移交的文件资料视其时效性分别移送给接管人或部门负责人保管。 2、在机关内变动工作岗位时,干部职工应将自己保管的文件资料清点列单,移交给原部门负责人或主管领导;属自己经手处理的而尚未完结的工作,应将有关处理情况书面向原部门负责人或主管领导详细报告,以便工作衔接。 3、每年年终至次年3月,机关干部职工个人保存的上级文件和部门材料交由党政办收集整理,重要材料装订归档保管。 4、机关各部门年度总结必须于当年12月30日前交党政办一份存档,各部门专题上报材料应报一份党政办存档。 (二)公共财物的管理 1、机关各部门应将部门使用的财物进行登记造册,并将公共财物清理登记表报送党政办。 2、机关干部职工因工作调动、办理退休或调整房间时均应将自己工作房内的公共财物自觉存房内,不得私自转给他人或带离单位,离开时将房门锁匙及公共财物登记表等一并送交党政办,党政办应及时派人清收。如发现缺损,论价赔偿,并及时通知组织人事部门停止办理调离人员调动手续。 3、领导、部门负责人及干部职工因工作需要经批准由公费购置的交通、通讯工具等,在调离单位或办理退休时,应自觉将公物移交给党政办,由党政办通知组织人事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如通知后组织人事部门未把好关,造成公共财物流失大,则由组织人事部门负责清收赔偿。 4、机关干部职工因工作调动或办理退休时,如欠有公款,应自觉结算还清,否则由党政办责成财会部门结算,通知组织人事部门停止办理有关手续。 5、办公用房、个人住房,主要解决领导和值班干部的需要,其他干部、职工需要用房,应先向主管领导请示,经主要领导同意后再由党政办负责安排。 (三)印章使用规定 1、所有正式文件一律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审定签发后方可盖章,函件由分管领导审定签发方可盖章。 2、机关各部门和直属各单位办理工资晋升、退休等手续须盖公章的,由分管领导、组织人事部门签名后方可盖章。 3、各部门(村)上报项目的材料一律由分管领导审核,同意签名后报送书记或镇长签字,上报单位填写“印章使用登记表”后方可盖章。 4、其它事项需盖党委或政府印章的,需经主要领导签名同意后方可盖章。 (四)工作调动或退休手续的规定 机关干部职工因工作调动或退休时,由组织人事部门和党政办协助办理有关手续;承办部门应负责办理好调动或退休人员的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等证件;在完成本规定的有关事项后,由承办部门会同其到财会部门办理领取工资介绍信或退休补助款等手续。 (五)车辆管理、使用规定 为抓好机关车辆管理,管好用好车辆,确保安全行车,提高公务用车效能,特作如下规定: 1、用车规定 (1)为保证有序公务用车,规定车辆统一由党政办管理。未经党政办派车,一律不得动用车辆。 (2)市委、市政府因公务调用车辆应予支持,视作政府公务用车。 (3)坚持勤俭办事的原则,一般公务不得使用公车。政府下属单位及本政府机关干部因特殊情况急需用车的,须经党政办报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 2、车辆的保养 司机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安全行车。 (1)司机要十分注意爱护、保养车辆,保持车辆的美观整洁;故障应及时排除;绝不允许带“病”作业。 (2)车辆的维修和零配件的购置,要经党政办报领导批准后方可维修和购置。 3、其他 (1)司机的行车补贴,按财务制度由会计造册发放。 (2)车辆由司机专人负责保管保养,未经主要领导批准,车锁匙及车辆不得擅自借给他人使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司机负责。 (六)安全值班制度 1、门卫值班 门卫人员在党政办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值班时间安排:全日制24小时值班。 (2)值班期间要严格遵守纪律,不得擅自离开岗位,晚上十一时后加强巡查。 (3)一般情况下,政府大门晚上十一时锁门,早上六时开门;特殊情况由党政办安排。 (4)门卫人员要妥善保管门匙,未经党政办批准不得私自配锁匙。 (5)门卫人员负责开、关大院的电灯,做到节约用电。 (6)完成领导、机关值班组长和党政办交办的其它工作。 2、机关值班 (1)机关值班人员分成8组,于每天上午9时交接班。值班人员要保证通讯24小时畅通,需于晚上8点钟前到值班组长处签到,必须在镇政府住宿。登记簿由值班组长保管,负责考勤。 (2)值班人员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必须经当班组长批准,并作请假登记。 (3)值班人员负责处理当天的事务,如发生突发事件要立即前往处理。 (4)值班人员每月补助100元,缺勤1次扣50元。值班补助做到月结一次,各值班组长于次月5日前将考勤情况报党政办,由党政办负责汇总造册后交财会进行发放补助金。 (5)窗口部门在春节、元宵期间值班的每人每天补助30元,其他节日值班每人每天补助2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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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务录入:吴东 责任编辑:吴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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