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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刁坊镇日常工作管理会议制度 | |||||
| 二、政府机关会议制度 | |||||
作者:吴东 政务来源:镇党委政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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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党委正副书记会议制度 1、参会人员:党委正副书记。 2、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召开。 3、会议应由党群副书记作详细记录。 4、会议内容:(1)研究人事变动;(2)研究党委、政府其他重大事项。 5、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由党委书记决定临时召开。 (二)班子(扩大)会议制度 1、参会人员:党委政府全体班子成员。 2、会议由党委书记或镇长主持召开。 3、会议应作详细记录,以备查考,党政办主任为会议记录人。 4、主要内容:(1)研究机关内务工作;(2)党委中心组学习;(3)决策人事任免及调动;(4)研讨驻村和其他部门工作;(5)研究决策其他重大事项。 5、每星期五上午召开一次例会,必要时由党委书记或镇长决定临时召开。 (三)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大会制度 1、参会人员:镇政府在职全体干部职工。 2、会议由党委书记或镇长主持召开。 3、会议应作详细记录,党政办指定专人负责。 4、会议内容:(1)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2)通报党委会议的决定决议;(3)工作布置;(4)其他。 5、会议原则上定于每星期一上午9时召开,必要时由党委书记或镇长决定临时召开。 6、会议考勤考核:无特殊情况,参会人员须依时参加,未向主管领导或党政办主任请假批准缺席的,作如下规定: (1)大会采取点名登记,由党政办负责点名,并于次日把会上确定缺席名单张贴公布。每月统计,交财会执行。 (2)缺席一次扣除当月岗位津贴10元,两次扣20元,以此类推。 (3)无故缺席3次以上由分管领导找其谈话,5次以上由分管党群副书记找其谈话,且不得评优评先;全年累计缺席10次以上的(含10次),扣除年终岗位责任奖的15%;全年累计缺席20次以上的(含20次),扣除年终岗位责任奖的20%,并上交一份书面检讨给党群副书记。 (四)机关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树立精简、高效、勤政、务实的机关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和旷工。各部门要严格考勤,作好记录,供年终岗位考核时参考。 2、部门负责人晚上11点前手机不得关机,班子成员保持24小时开机。 3、工作时间内不准干与公务无关的事情,不得聚众闲聊或吵闹喧哗。 4、在大院内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应向部门领导或本部门的同志打招呼。 5、保持机关清洁卫生。不得乱丢杂物、纸屑;不随地吐痰;办公用具、文件资料用过后要及时整理,保持桌面整齐和清洁。 6、严禁上班时间打麻将或进行其他娱乐活动,违者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7、开会时要准时到会,遵守会场纪律,会场内不得接打电话,手机应设置到振动或无声状态。 8、要服从工作安排,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严禁拖拉推诿、马虎了事。 9、对基层请示工作、提出问题要及时答复,认真办理,小事不超过一天,大事不超过三天。重大事情要作好记录,并迅速向有关领导汇报。 10、对外来联系工作的同志要热情接待,耐心诚恳,有问即答,不得推诿刁难,否则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11、对布置的每项工作要分级进行检查督办,做到件件有着落、有回音;重大工作部署,主管领导要亲自抓。 12、各部门要分季度制订工作计划,明确应完成的主要任务,并定期检查落实。半年度、年度要认真总结,并提供书面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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