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联系站长  

您现在的位置: 刁坊镇人民政府 >> 政务公开 >> 制度建设 >> 政务正文
  [推荐]刁坊镇日常工作管理学习制度           ★★★ 【字体:
刁坊镇日常工作管理学习制度
作者:吴东    政务来源:镇党委政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25    

(一)中心组学习制度

1、党委、政府全体班子成员参加。

2、记录整理和上报材料由中心组学习秘书负责。

3、学习的内容:原则上按中共兴宁市委宣传部文件规定组织学习。

4、学习的形式:采取集中辅导与个人学习相结合,以个人自学为主的原则。

5、学习时,个人必须认真做好笔记。每年每人要进行学习总结并联系实际撰写一篇以上心得体会或理论研讨文章,并开展专题讨论和交流。

6、每月学习一次,全年不得少于十二天。

 

(二)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制度

1、党委、政府全体干部职工参加。

2、由分管党群副书记负责组织,组织办(党政办)记录。

3、参加学习要点名登记。

4、学习的内容:(1)政治理论学习;(2)法律法规和法制教育;(3)业务知识的学习;(4)城镇化有关知识;(5)其它。

5、学习的形式:由各分管领导及部门轮流进行业务知识的辅导发言,力求每次学习弄懂、学会一个业务知识。

6、学习的目的:坚持以人为本、创建学习型机关为目标。通过学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政治素质、文化知识、业务水平,调动大家的工作积极性,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自觉抵御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

7、每月学习一次,学习时间为当月第一个星期五下午。

 

(三)部门、驻村组学习制度

1、各部门、驻村组全体干部职工参加。

2、由部门、驻村组的负责人主持召开,并指定一名副职记录。

3、学习的内容:主要与业务相关的知识和法律、法规为主;商讨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各种疑难问题;其它事项。

4、每周进行一次。

 

政务录入:吴东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篇政务: 没有了

  • 下一篇政务: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政务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版权所有:刁坊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7533671208 四海之东制作维护 备案号:粤ICP备06085634号

    站长:四海之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