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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访不如找律师 佛山信访重“法制”           ★★★ 【字体:
上访不如找律师 佛山信访重“法制”
作者:南方网    法律法规来源:转贴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17    
    南方网讯 上月30日,一位外地来佛山打工的张先生,因工伤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疗而来到佛山市信访局上访,接待他的值班律师胡玉明在详细了解案情之后,为他分析案情,建议其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结果,张先生满意而归。

  每周星期二和星期四的上午,要求法律咨询的信访群众络绎不绝,因为这两日是规定的律师参与信访的接待日。“律师出面做工作,宣讲法律更贴切,在部分涉及法律的问题上,上访人更相信律师,由律师来把法律关,确实增加了信访工作力度。”信访局的一位领导说。

  据悉,自从佛山市2003年3月7日成立人民群众来访法律援助部以来,共接待上访群众800余人次,涉法上访事项占总信访数量的一半以上。经过律师提供的法律咨询,部分上访群众找到了合法解决问题的正确途径,表示不再上访,息访率达90%以上。现在越来越多的上访群众愿意来律师值班室咨询,倾听他们的解答。

  “现在公民的法律意识有了普遍提高。当合法权益受到伤害后,他们虽有维权意识,却不懂什么才是正确有效的方法。当矛盾得不到及时解决时,往往采取集体上访、聚众闹事等非理性方式。”陈律师告诉记者,“因此我们必须正确引导上访者通过法律来解决问题。”

  佛山市公职律师事务所主任黄祖佳说,目前,群众信访中反映的涉法问题占较大比例,并有逐渐增长趋势,这类矛盾往往不便于通过行政手段解决,更适合走司法途径。让律师介入信访,实际上是向老百姓传递了这样的信息:一些涉法问题的解决,通过法律渠道比上访更有效。

  为调动全市律师参与信访工作,佛山市司法局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开通处置群体性案件的“绿色通道”;在大型企业设立外来工法律援助站或服务点;定期或不定期在外来员工集中的工作地和居住地开展法律援助咨询和法律宣传活动。

法律法规录入:万耀明    责任编辑:万耀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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